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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来源:生涯规划教育网发布时间:2017-12-25 09:18:23点击数:1569
为进一步提升班主任专业化水平,鼓励优秀教师从事班主任工作,自2017年起,内蒙古包头市公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全面实施班主任职级制。
据悉,此前,包头市班主任津贴一直执行2009年的标准,即小学每月280元、中学每月360元。随着家长及社会对班主任期望值越来越高,长期偏低标准的津贴已难以体现多劳多得的原则和班主任工作的价值,越来越多学校出现教师不想当班主任的状况。
为破解这一难题,包头市探索实施班主任职级制,统一城乡班主任待遇,小学班主任待遇提高到每班每月800元、中学提高到每班每月1200元,并根据职级和绩效考核情况,实行差异化发放,引领班主任从经验型向专家型、职业型发展,形成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动态管理的长效机制。
按照规定,班主任职级分为初级、中级、高级、特级(首席)4个级别,职级评定将综合考虑班主任工作年限、师德表现、知识经验、素质能力、工作业绩、民主评议和学生评价等方面。班主任职级评审认定,实行绩效考评,动态管理,除初级班主任外,中级和高级班主任每年评审一次,特级(首席)班主任2至3年评审一次。
班主任待遇分为基础部分和绩效部分。基础部分占班主任待遇的70%,根据班主任职级档次标准,按月发放;绩效部分占班主任待遇的30%,根据班主任工作考核情况,按月或按学期发放。
来源:《中国教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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