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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笔谈

发布来源:生涯规划教育网发布时间:2017-09-28 14:13:01点击数:1811

这次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在总结原有经验和巩固已有成果的基础上,立足教育发展的新形势,在改革的力度、广度、深度上又有新的突破,标志着我国教育综合改革进入新的历史阶段。

——在改革力度上,由“立柱架梁”进入“内部装修”新阶段。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教育,多次强调要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发展具有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现代教育。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作出系统部署。教育系统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综合性,着力把握改革的时机、力度、节奏,蹄疾步稳地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一批标志性、引领性改革举措梯次接续、前后衔接,有力促进了教育公平,提高了教育质量,增强了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幸福感。《意见》在坚持改革主体框架的基础上,针对当前教育现实问题,从体制机制层面提出了施工路线图和时间表,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解决办法,标志着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已从“立柱架梁”进入“内部装修”的新阶段。

——在改革广度上,由“重点突破”进入“系统推进”新阶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从教育体制入手,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1985年《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1987年《关于农村基础教育管理体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1993年《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都侧重在管理体制和办学体制上进行改革。始于2001年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始于2005年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始于2010年的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瞄准长期困扰教育科学发展的难点问题和社会充满期待的热点问题,集中力量进行重点突破。以此为基础,《意见》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推进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等改革,这必将掀起又一场全面性的改革和系统性的重构。

——在改革深度上,由“试点带动”进入“全面深化”新阶段。通过试点探索取得示范经验,再全面推广和深化,是我国教育改革的一条成功经验。2010年发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人才培养体制、考试招生制度等六大领域改革为重点,推行十大教育改革试点项目,作为深化教育体制改革的突破口。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从专项改革试点、重点领域综合改革试点和省级政府教育统筹综合改革试点三方面展开。经过共同努力,改革试点取得了巨大成功,发挥了示范、辐射和引领作用。《意见》在充分借鉴和吸收已有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着眼长效机制的构建,着眼教育体制机制的健全,着眼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的破解,着眼当下能办即办的事,涉“深水区”,“啃”硬骨头,积厚成势、攻坚克难、集中推进、全面深入,标志着改革进入到全面深化的新阶段。

《意见》着力于破解体制机制障碍、解决热点难点问题,坚持以战略思维谋全局、以系统思维促全面、以辩证思维解忧难、以底线思维定方略、以法治思维图善治,贯穿了科学的改革思维。

——坚持战略思维,着力培养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意见》坚持战略思维,强调改革要有大格局,要谋全局、谋长远,抓管根本的事。“培养什么样的人、如何培养人、为谁培养人”是教育最根本的问题。《意见》抓住了这个最根本的问题,在指导思想上明确提出,使各级各类教育更加符合教育规律、更加符合人才成长规律、更能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坚持系统思维,着力全面布局各级各类教育体制机制改革。《意见》注重顶层设计和系统谋划,注重与国家教育规划纲要的衔接,持续推进人才培养体制、考试招生制度、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办学体制、管理体制、扩大教育开放等领域改革的深化,又进一步强化了人才培养体制改革的引领作用,协力推进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等方面的改革,是对教育体制机制的系统建构,这些体现了鲜明的系统思维。

——坚持底线思维,着力明晰科学有效的体制机制改革策略与路径。《意见》坚持底线思维,强调推进改革要精准、要有序。在改革策略上,《意见》重视尊重基层首创精神,把地方和学校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上升为国家性的改革举措。在改革路径上,坚持梯次接续、前后衔接。比如,针对解决义务教育城乡发展不协调问题,提出实施消除大班额计划,明确了分步实施的目标和步骤。在投入保障上,《意见》明确提出,要保证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一般不低于4%,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

——坚持法治思维,着力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教育治理现代化。《意见》坚持法治思维,用法治来引领、推动、规范和保障教育体制机制改革。从完善标准体系、健全评价制度、完善督导体制、完善立法和实施体制等方面,统筹谋划了教育治理新体系,强调通过综合运用标准、法治、评价、督导等多种手段,不断提高教育治理现代化水平。比如,在完善教育标准体系方面,《意见》提出,要研究制定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各学段人才培养质量标准,完善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在健全教育评价制度方面,《意见》提出,要建立贯通大中小幼的质量监测评估制度,健全第三方评价机制。在完善教育督导体制方面,《意见》提出,要促进教育督导机构独立行使职能,落实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的法治职责。在教育法治建设方面,《意见》提出,要完善教育立法和实施机制。

 

 

 

 

 

用辩证思维和系统方法理解贯彻《意见》

华中科技大学学术委员会副主任、文华学院院长 刘献君

学习《意见》,深受教育和启发。

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意见》从“以人民为中心,着眼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出发,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运用辩证思维、系统协调方法,着眼综合改革,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办法。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教育改革和发展取得了重大成就。但是,我们必须看到,教育内外部环境正在发生深刻的变革。随着计算机革命、互联网的发展,科技革命的深入,以及“以学生为中心”教育理念的形成,学生的学习内容、方式开始发生根本性变化,因而教育理念、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等都将需要变革。当今,人民群众对接受优质教育的要求越来越强烈,因而教育的供求关系、资源条件、评价标准也将发生变化。这些变化,必将带来新的问题。

以高等教育发展为例,党和政府十分重视高等教育,通过规模发展、分类发展、重点发展、特色发展、协同发展和创新发展,我国高等教育发展取得了巨大成绩。同时,高等教育发展也面临诸多矛盾和问题,如大众化发展进程中的量与质、发展理念和教育理念的同与异、成人的无限目的与适应竞争需要和经济生存等有限目的的重与轻、服务国家战略需求与资源配置公平的取与舍、发达国家高等教育理念的移与借等。《意见》进行充分调查研究,抓住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如:学生的关键能力培养不足,学校的体育美育薄弱,城乡义务教育发展不协调,校企合作机制不顺,科研成果评价重数量、轻质量,不重视学生个性化教育,中小学生课外负担过重、择校难,高等学校同质化倾向严重,终身学习制度未能形成体系,师德建设缺乏长效机制,教育标准体系不完善等。

辩证唯物主义关于联系、发展的观点认为:各种事物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形成系统,构成运动,事物便在运动的过程中发展。教育亦然。从人的发展看,一个人一生的发展过程既有连续性、又有阶段性,前一个阶段该发展的内容发展好了,后一阶段才能顺利发展。从人的素质结构看,素质结构包含德、智、体、美等,这些因素相互联系,互相渗透,互相影响。从品德结构看,任何品德都包含知、情、意、行四个因素,只有这四个因素都充分发展了,良好的思想品德才能形成。教育作为一种社会实践活动,由教育者、受教育者、教育影响三个基本要素构成,而这三者的关系又是动态的、变化的。从教育影响看,家庭、学校、社会都无时无刻不在影响着学生。因此,解决教育问题,必须运用辩证思维以及系统、协调的方法。

《意见》正是遵循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运用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从系统思考出发去解决问题,而不是就事论事,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例如,针对德育的针对性、实效性不强和亲和力不够的问题,提出要构建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的大中小幼一体化德育体系。针对学生关键能力培养不足问题,提出要将培养学生的认知能力、合作能力、创新能力、职业能力相结合。针对不重视个性化教育问题,提出要实施灵活的学习制度。针对终身学习未能形成体系问题,提出要以拓展知识、提升能力和丰富生活为导向,健全促进终身学习的制度体系等。

总之,我们要运用辩证思维以及系统、协调方法去学习《意见》,理解《意见》,贯彻《意见》。

 

 

 

 

把握机遇全面提高职教质量

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副会长 马树超

《意见》的出台,对于推动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全面提高质量具有重大意义。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意见》精神,把握机遇,全面提高现代职业教育质量。

外部环境发生变化,是职业教育全面提升质量的新机遇。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从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增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推进,增长动力从主要依靠要素投入驱动转向依靠创新驱动。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外部环境发生显著变化,迫切需要技术技能人才的有力支撑。

办学条件明显改善,是职业教育内涵发展的新基础。近年来,国家财政加强投入,实施了一系列重大工程项目,着力改善职业院校办学条件。在中央财政专项投入引导下,地方财政加大经费投入,职业院校基础办学条件明显提升。职业院校对专业建设和课程教材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呈现从外延发展转向内涵建设的重要特征。课程体系与教材建设立足于解决教什么的问题,要充分体现国家对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的要求,建设适应发展需要、具有时代特征的专业课程体系与优秀教材,加强和改进课程教材建设。

评价体系逐步完善,是职业教育提高办学质量的新动力。近年来,我国职业教育质量评价工作开始形成督导评估、学校诊断与改进、发布质量年度报告等多措并举、相辅相成的新体系,成为职业院校提高办学质量的重要动力。职业院校作为办学主体,正在实施的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这要求学校根据自身办学理念、办学定位、人才培养目标,聚焦专业设置与条件、教师队伍与建设、课程体系与改革、课堂教学与实践、学校管理与制度、校企合作与创新、质量监控与成效等人才培养工作要素,查找不足与完善提高。

《意见》明确提出,要坚持以就业为导向,着力培养学生的工匠精神、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这是新形势下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的新定位,也是国家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对职业教育提出的新要求。要深化产教融合、改进校企合作,强化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意见》提出,改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办学模式。改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办学模式是职业教育全面提高质量的重要路径,当前要特别重视健全行业企业参与办学的体制机制和支持政策,支持行业企业人员参与人才培养全过程,促进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需求对接;明确企事业单位承担学生社会实践和实习实训的职责义务及鼓励政策;充分发挥行业部门的指导、评价和服务作用,支持行业组织推进校企合作、发布人才需求信息、参与教育教学、开展人才质量评价。推进管办评分离,防止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政策落空。根据《意见》精神,要健全教育宏观管理体制,健全教育评价制度,健全第三方评价机制,增强评价的专业性、独立性和客观性。要完善教育督导体制,依法加强对地方各级政府的督导,建立省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制度;依法加强对学校规范办学的督导,坚持综合督导和专项督导并举,实现学校督导常态化;强化督导结果运用,推动公开监督和行政问责。

《意见》也对各级各类教育谁来管、谁来办、谁来评,以及怎么管、怎么办、怎么评等问题作了部署。管办评分离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对“政府评价”制度架构和政府规制架构进行的改革,是制度改革的重大举措。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处理好政府、学校、社会之间关系,有助于破除权力缺乏有效约束的体制机制弊端,有助于解决职业教育发展政策难以落地的深层次矛盾,发挥社会评价的公示性作用,减少对行政管理者和学校办学者的干扰,从而使制度、体制和政策环境等有助于职业教育中长期可持续发展的动力得到有效激发和维护,并保证它们切实发挥作用。

 

 

 

建立教育基础性制度体系是首要目标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政策法规处处长 刘云生

《意见》明确提出“到2020年,教育基础性制度体系基本建立”的主要目标。很显然,教育基础性制度体系被摆在了定向导航的显要位置,是教育体制机制改革要搭建的“四梁八柱”。

所谓教育基础性制度体系,就是在教育制度中居于基础位置,能够起到制约、派生或影响其他制度的原生性行为规则体系。《意见》之所以把“教育基础性制度体系”作为2020年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要达成的主要目标设定下来,我认为主要有这么几个考量:

一是全面深化改革目标所在。到2020年,要“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必然要在建立教育基础性制度体系上有所突破,否则,就难以完成“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的改革任务。

二是教育深刻变革趋势所在。目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重要阶段,教育还不完全适应人的全面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是一个不争的事实。破除教育科学发展的障碍,建立新的教育基础性制度体系更为迫切。

三是现代教育制度变迁所在。党的十八大吹响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号角,“发展具有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现代教育”成为新时代的教育任务,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制度体系从“有”到“优”,为世界提供教育制度的“中国范式”,成为中国教育的新追求。

四是教育体制机制改革需求所在。教育制度尤其是教育基础性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内生需求,是必须夯实的基层基础。正因为如此,《意见》确定改革的主要目标时,在“形成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教育体制机制”的表述前,特别写明“教育基础性制度体系基本建立”。

我国教育基础性制度体系建设的主体是谁?答案很明确,只能是党政,即“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这是由基础性制度的性质和特点所决定的,因为基础性制度是基于国家主权、政权和治权的,具有原生性,是其他制度派生的根基;具有支撑性,是国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公共性,是党政必须履行的基本职责。这也是由教育的性质和特点所决定的,因为教育具有公益性,教育基础性制度是党政必须给予人民群众的公共产品;具有意识形态属性,教育基础性制度也只能由党政来提供,其他一切社会机构都没有这个权力。具体来说,如何建设教育基础性制度体系呢?《意见》也作了方向性的明确。

一是系统设计。教育基础性制度体系是教育制度体系的基石和骨架。基础不牢地动山摇,骨架不好难以鼎立。系统设计教育基础性制度体系十分关键。这里的系统设计,既要有整个教育基础性制度体系的设计,就像《意见》一样,对教育基础性制度体系的框架、轮廓进行勾勒,也要有对每一个局部进行统筹设计,如对育人制度、办学制度、管理制度、保障制度等板块的设计,还要有对每一个具体的基础性教育制度的设计,《意见》就对入学、考试等制度进行了设计。

二是改革推进。改革推进是建立教育基础性制度体系的工作手段。《意见》明确要求,“建立健全教育改革统筹决策、研究咨询、分工落实、督查督办、总结推广的改革工作链条。”要健全教育改革决策机制,充分发挥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统筹谋划职能,完善省级教育改革领导体制。要健全决策服务机制,充分发挥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的作用,加强教育研究机构建设,提供决策咨询。要健全教育改革试点机制,鼓励各地各校因地制宜开展试点,宽容改革失误。要健全督查机制,定期发布监测评估报告。要健全改革推广机制,将成功做法上升为国家制度和政策。

三是实践博弈。教育基础性制度体系虽然是由党政主导设计和制定的,但在现实世界中的建立,并不是简单地按照文件这个“图纸”施工,而面临着实施过程中制度参与人的博弈。制度设计者不得不考虑制度参与人的合理诉求和建设性的意见及建议。这些诉求、意见和建议同样是教育基础性制度体系建立的力量来源。

四是立法固化。建立教育基础性制度体系要于法有据,如果要作出与法律法规不一致的制度安排,必须先修法,或者经过有关程序暂停现有法律法规的实行,或在某个区域内实行。当教育基础性制度体系的建立在改革推进过程中取得了积极进展和良好效果以后,通过立法的方式将行之有效的制度固化下来,大力实施。正因为如此,《意见》要求完善立法和实施机制,提高法治化水平。

五是持续完善。尽管教育基础性制度体系具有稳定性,一旦建立,在一定时期内保持大体不变,成为教育运行和发展的基本支撑,但稳定不等于一成不变。在实施过程中,可以根据需要不断完善,使之更好地为教育事业发展服务。正因为如此,《意见》明确要求健全教育改革试点、容错、督查、推广机制。当然,如果这种“小修小补”难以适应教育改革发展新的形势,教育基础性制度体系就面临调整、重构和升级了。这必将开启新一轮的教育基础性制度体系建设征程。就这样,一轮又一轮的转型升级,推动着教育制度向前发展,推动着教育事业向前发展。

 

 

 

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新航图

江西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处长 巫志刚

《意见》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一是注重人民立场。《意见》始终关注新形势下人民群众的教育新期盼、新希望,坚持把“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作为贯穿文件始终的出发点与落脚点。在形势判断上,鲜明地提出,教育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还不完全适应。在教育体系上,不仅关注学前教育,还关注继续教育、职业培训、终身学习,也关注老年教育。在服务面向上,不仅关注在校学生,而且关注离校学生,努力为每一位公民时时可学、处处可学探索基本制度保障,创造初步条件。在具体举措上,始终做到围绕学生、服务学生、关注学生,提出要“注重培养支撑终身发展、适应时代要求的关键能力”“建立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长效机制”“建立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新型教学关系”“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外负担”“实施灵活的学习制度”等,特别是提出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使用要坚持“三个倾斜”,并在改变农村和贫困地区教育薄弱面貌、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特殊教育融合发展等方面提出了系列务实举措。

二是注重问题导向。针对德育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构建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的德育体系。针对学校体育美育薄弱问题,提出加快完善体育、美育机制。针对“入园难、入园贵”和“小学化”倾向问题,提出创新学前教育普惠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加强幼儿园质量监管。针对学生课外负担重的问题,提出要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合理设计作业内容与时间,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制度,改善家庭教育,规范校外培训机构,营造健康的教育生态。针对义务教育城乡发展不协调问题,提出统一城乡学校建设标准、教师编制标准、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加快建立义务教育学校国家基本装备标准的要求。针对择校难题,提出学区化管理、集团化办学、学校联盟等管理模式,统筹设计幼升小、小升初、初升高招生办法等。

三是注重协同开放。《意见》落实开放、共享发展理念,遵循教育规律,注重构建内外联动、协同推进、合力育人的体制机制,避免关门办学、单打独斗、落不下去等现象。在立德树人上,着眼于“系统化”,从“大中小幼一体化”到“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有机结合”,再到“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街道、社区、镇村、家庭共同育人”,做到全程、全员、全方位覆盖。职业教育必须“学中做、做中学”,需要“德技并修、工学结合”“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高校要与有关部门、科研院所、行业企业联系起来,深入推进协同育人,促进协同培养人才制度化。教育资源扩充上,提出政府购买服务。教育治理体系上,强调第三方评价、教育立法和实施。

四是注重接续创新。继一批重要文件后,《意见》对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再次进行了综合性顶层设计,从立德树人到各级各类教育,再到教师队伍、教育经费、宏观管理等方面,其中不乏新提法、新措施。《意见》新提法最为显眼的是改革目标上,明确提出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要“为发展具有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现代教育提供制度支撑”,“中国特色、世界水平”彰显了教育自信;最引人关注的是“完善教育标准体系”,将国家教育规划纲要部署的20余项标准集中,又突出重点、体系式推进。人才质量上,在强调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双基”的同时,提出“强化学生关键能力”,细分为认知、合作、创新、职业能力,既契合新形势需要,又发展了“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的内涵、外延。师生关系上,将传统的“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具体为让教师成为学生学习的组织者、指导者和促进者,从而建立“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新型教学关系”。“减轻学生过重课外负担”,虽与“课业负担”只有一字之差,但指出了当前的新矛盾、回应了新问题。对“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这一新兴事物,既要审查资质、规范内容,又将其作为学校教育有益补充,体现出政策的弹性与包容。投入机制上,继续强调“4%”,提出两个“只增不减”,彰显了党和政府加大教育投入的决心与坚守。

接下来,我们要把贯彻落实《意见》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教育改革的重要任务。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抓落实。及时组织学习传达,通过研讨交流等,统一思想、深化认识。督促江西各地各校领导干部做到亲自抓部署,亲自协调调度,抓好落实。

二是制定具体意见抓落实。征集各方面的意见建议,拿出有江西特色的教育改革方案,确保改革举措精准对接发展所需、基层所盼、民心所向。

三是完善工作链条抓落实。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健全改革台账,做到每一项改革任务落实都有时间表、路线图,跑表计时,到点验收。理清工作链条、责任链条,努力使各项改革都能落地生根。切实发挥好教育督导的“利器”作用,加强对教育改革工作的督查督办,及时回应和指导各地各校改革中遇到的困难问题,打通改革落地“最后一公里”。完善考核激励机制,调动基层积极性,增强教育改革的持续动力。

 

 

新闻来源:《中国教育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