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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来源:生涯规划教育网发布时间:2017-02-23 09:59:42点击数:1540
今年,我省将研究制定高考综合改革方案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性考试科目实施方案。
同时,今年将公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这两个文件已于去年4月通过教育部备案。
昨日,2017年全省教育工作会在沈召开,省教育厅今年工作要点中透露上述信息。今年我省将做好启动高考综合改革的各项准备工作。
按照部署,今年我省将启动沈阳、大连、营口、辽阳四个市以及省实验中学等51所普通高中作为综合素质评价试点。2018年秋季,我省将全面推开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高考时,综合评价成绩将提供给有自主招生和综合评价录取资格高校参考使用。
我省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确定了五个方面的内容,即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
2017年秋季入读试点高中的学生,在2020年参加高考时,仍需要参加全国统一高考,但如填报同样启动综合素质评价的高校,高中期间的综合评价结果将按比例折换成分数,成为录取依据。但如不选择报考此类院校,依旧按照统考成绩进行录取。
2018年秋季入读高一的学生,将在高考时采用新的“3+3”考试方式。根据教育部出台的高招录取改革总体方案,未来高考的“两个依据”是指统一高考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一个参考”是指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其中统一高考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3门,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由考生根据自身特长和兴趣爱好,结合高校招生对等级考试科目组合的要求,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科目中选择3门参加考试。考生高考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和考生选考的3科成绩共同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