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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安徽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

发布来源:生涯规划教育网发布时间:2017-02-13 15:02:03点击数:1986

1.写实记录。在教师的指导下,学生可适时登陆安徽基础教育资源应用平台学生空间“成长记录系统”,写实性记录能够反映本人综合素质的具体活动,收集相关事实材料、相关证明,如调查报告、研究报告、作品照片、证书和录音录像,记录党团活动、公益劳动、志愿服务、个人荣誉称号、军训、社会实践、研究性学习专题报告等内容。学生必须对所提供的相关事实材料、证明的真实性负责。

2.整理遴选。每学期末,学生在教师指导下整理“成长记录系统”记录,遴选最具代表性的重要活动记录和典型事实材料以及其他能体现个人特长的实证材料,在班级进行展示并进行自我陈述。

3.录入数据。学生基本信息、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综合得分等内容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录入“档案管理系统”。学生修习课程成绩、违纪违规等情况由学校组织统一录入“档案管理系统”。

4.审核公示。“成长记录系统”中学生遴选后的实证材料经学校、班主任及相关教师审核后进入“档案管理系统”。各级教育主管部门需要事先审核导入“档案管理系统”的客观信息与数据(含本级及同级相关部门提供),并对学生、学校录入的内容进行抽检。对录入“档案管理系统”中的所有内容(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除外)必须在教室、公示栏、校园网等显著位置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

5.形成档案。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以《安徽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纪实报告》(见附件)的方式呈现。纪实报告由“档案管理系统”分学期、分学年和整个高中阶段自动生成。高中毕业前,学生撰写自我陈述,教师为其撰写简要、客观、准确反映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的评语。纪实报告材料使用

1.指导学生积极主动发展。普通高中学校要利用每学期的班级评价结果建立学生分类发展性评价体系,指导学生建立自信、克服不足,学会自我管理,明确努力方向;引导教师全面、深刻地了解学生,反思教育教学行为,优化德育过程,实施素质教育。

2.促进普通高中学校积极实施素质教育。教育主管部门要利用信息管理系统和评价数据,定期根据基础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的要求对评价结果进行分析,诊断普通高中学校教育教学中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建议,督促普通高中学校组织开展素质教育活动,促进学校多样化、特色化发展。

3.作为高校选拔人才的重要参考。高中学校要将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提供给高校招生使用。2019年起,高等学校在安徽招生章程中应明确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使用办法并提前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