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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来源:生涯规划教育网发布时间:2016-11-18 14:47:43点击数:1979
前不久,备受社会关注的《北京市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提出,北京将进一步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一项调查显示,65.2%的受访者认为实施的最大难度是统一评价口径和标准。(8月9日《中国青年报》)
“综合素质评价”的初衷,既在于改变单一、片面的评价机制,也在于实现人才培养的系统性和连续性。然而,在利益主体多元化、价值观念多样化的当下,“综合素质评价”不可避免会引发老百姓的公平焦虑。说到底,教育事关公众切身利益,其考评机制的变动,自然会触动老百姓的敏感神经。
在社会信任缺失的当下,基于先例的“惯性联想”,基于成见的“恶意的揣测”,都在提醒人们注意在制度设计上要未雨绸缪;这样的审慎操作,不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而是从风险防范的角度来避免有些人钻空子——当财富、关系、权力等社会资本勾连在一起,“综合素质评价”就可以被一些人利用,成为某种意义上的“升学捷径”。
“综合素质评价”的指标是否科学、合理、全面,直接关乎教育公平的成色。在区域发展不平衡、城乡教育资源失衡的今天,同质性的“综合素质评价”在让一部分人受益的同时,是否也会让另外一部分人吃亏?作为一个公共政策,“综合素质评价”要寻求不同利益群体最大的“价值公约数”,而不是顾此失彼。
当下一些高校通过自主招生的方式来选拔具有学科潜力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既有以城市生源为主的常规自主招生,也有面向农村生源的农村专项计划自主招生。笔者和几位面试评委沟通交流过,他们一致认为农村考生在知识储备、表达能力、兴趣特长、精神气质等综合素质方面存在短板;这些老师几乎都是农家子弟,他们没有轻视、歧视农家子弟的意思,只是感慨他们过早地输在了“起跑线”上。
拨亮教育这盏希望之灯,促进纵向社会流动,要尽量避免让农家子弟在“综合素质评价”上吃亏。在一个改革和创新的时代里,公共政策的变动既要确保公平正义,也要对弱势群体给予一定的“弱势补偿”。只有建立强有力的实施操作系统,多一些统筹兼顾,实现不同利益群体的利益协调,“综合素质评价”才能接地气、更有准头。